江苏扬州仪征市委编办立足工作实际,以实名制系统为依托,通过加强数据管理、优化审核流程、提升服务效能,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,强化机构编制服务保障能力。
夯实基础,筑牢人员管理信息库。严格按照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《江苏省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政策文件要求,建立机构编制月报、年报制度,全面摸清各单位人员底数,从源头上遏制超编进人。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,实行“专职管理员”负责制,将数据管理责任具体到岗到人。坚持“一变动、一调整”,做到人员变动一次,系统台账调整一次,并同步完善在编人员姓名、身份证号等23项基础信息。对录入系统的每条数据进行核对验证,如针对人员调动带来的信息变化,与调出、调入单位多次沟通确认,确保信息真实、完整、准确。
严把关口,构建人员进出流程链。对于领导干部调任、跨系统(部门)调入、新招录人员等新进人员,严格准入机制,认真核对组织、人社部门开具的相关材料,并仔细核对《申请列编人员登记表》各项信息,在确保入编人员信息准确无误后,开具列编通知单。对于跨系统(部门)调出、到国企任职、退休、死亡、解聘(辞聘)和开除等出编人员,制定规范的出编办理流程,严格审核《申请出编人员登记表》和相关材料,确保出编手续齐全、信息准确,相关情况登记在册,形成完整的人员流动情况记录。
提升效能,织密人员管理服务网。明确要求各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出入编手续办理相关工作,并规定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加强与组织、人社部门的沟通协调,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及时掌握人员变动调整情况。对于未及时办理出入编登记的单位,通过电话提醒等方式督促其尽快办理业务。在审核环节,秉持“即来即办”服务理念,对符合要求的材料快速办理,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时退回并详细告知原因。定期组织审核人员开展业务培训,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审核能力,确保审核工作符合最新政策要求和工作规范。(拟稿人:张融融)